深圳富阳区企业返工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

2021-02-18 作者:admin   |   浏览(684)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返工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深圳市防控指挥部和区指挥部相关通知要求,特制定《富阳区企业返工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具体如下:

一、观察对象和期限

根据区指挥部34号通知执行,并根据疫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如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按指挥部27号通知执行。

二、基本要求

企业可选择宾馆(酒店)、具备条件的员工宿舍、民宿和民房作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要求观察点相对独立,分医学观察区、生活区、物资保障区三个区域,一人一间,每间有独立的卫生间、有较好的通风条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医用口罩、手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工作流程

(一)备案。各企业确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后需报属地乡镇(街道),并经“三返组”审核同意。

(二)告知。各企业或乡镇(街道)落实专人对观察对象进行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观察期限、注意事项,并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将体温和健康状况询问结果登记在册。

(三)医学观察。各企业落实专人对观察对象进行医学观察,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测量一次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医学观察期间发现观察对象发热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进行处置,区疾控中心负责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培训,并由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各企业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四)解除。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观察期到后无异常情况的应予解除隔离,由乡镇(街道)落实专人负责出具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各项管控工作。各企业

要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做好告知、医学观察和解除隔离工作。落实专人24小时进行管控,严格限制人员外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观察对象随意走动和相互串门。管理人员应对观察对象建立清册,一人一档,避免出现脱管情况。

(二)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人员安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健康专员、送餐人员、消毒人员等)要按照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帽子,在收集和转运生活垃圾时加戴医用橡胶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三)做好后勤保障,提高依从性。企业要做好观察对象的后勤保障工作,落实专人做好观察对象一日三餐供应,推行盒饭制,餐食由专人送至各观察对象门口,由观察对象自行拿到室内。尽量满足观察对象合理的个性化需求。

(四)做好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要积极做好集中隔离点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公共区域应由各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室内应由观察对象负责。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湿毛巾清洁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拖布湿式拖拭。

(五)保持环境清洁,规范垃圾处置。各隔离室要做到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室内要勤通风,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10-15分钟。无病例出现,生活垃圾由观察对象自行装袋,扎紧袋口后放置门口,由企业安排专人定时上门收集,由各企业与城管部门做好垃圾焚烧处置单位的对接,落实垃圾焚烧工作。若出现病例,生活垃圾按医疗垃圾处置,由管理人员将黄色垃圾袋放在隔离点单间门口,由管理人员收集、扎口后投放至医疗垃圾桶并存放至指定暂存点(应当远离人员活动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盗、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由乡镇(街道)报区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联系深圳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上门收集和转运。

附件:1.企业医学观察告知书

2. 企业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

  富阳区防疫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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